武汉:严把信访办件质量关 处理不到位不予结案

2018-04-17 08:44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事实未查清的不予结案,要求承办单位限期补充调查;对证据不到位的不予结案,要求承办单位限时补充证据;对处理不到位的不予结案,并责令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市纪委说明情况。”武汉市纪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交办件办理工作中,该部门探索创立“一组一单一签字”工作模式,有力地提升了交办件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

今年以来,武汉市纪委精心组织、认真办理,严格把关,从人才库名单中抽调具有办案和审理工作经验的同志成立审核小组,对重要交办件的调查报告进行会审;对下级呈报的调查回告,实行信访室、分管领导、市纪委主要领导三级审核;在审理室组建专门审核小组进行了结件审核。重点对反映的问题是否查清、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问题是否解决等提出审核意见。坚持做到对事实未查清的不予结案,要求承办单位限期补充调查;对证据不到位的不予结案,要求承办单位限时补充证据;对处理不到位的不予结案,并责令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市纪委说明情况。

信访室将审核小组提出的审核意见,如文字表述有误、梳理举报问题有遗漏、调查取证不实、收集证据不全、格式不规范、处理意见不恰当、回复实名举报人不到位等逐一列入反馈单,向承办单位进行书面反馈,要求其对照清单,认真整改。2017年以来,近八成上级交办件经多次退回补充调查后,才最终上报,部分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因交办件办理不到位、不及时问题被市纪委领导约谈,向全系统传导了办信质量的压力。

由承办单位纪委负责人和调查人员双签字背书。要求承办单位完成交办件办理工作后,纪委负责人和调查人员必须在调查报告上手写签字,才能结案上报,进一步压实基层办理责任和领导的审核把关责任。

去年以来,武汉市纪委已报结上级交办件查核属实率达46.5%,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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