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重点扶贫项目涉及哪里,专项巡察就延伸到哪里,农村基层党建就巡察到哪里’的思路,将巡察触角覆盖到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和资金拨付使用、扶贫成效验收的各个环节……”近日,咸宁市召开精准扶贫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专项巡察动员培训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新精神、新要求,对全市精准扶贫暨农村基层党建专项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此次专项巡察以咸宁市委第一巡察组人员为班底,从各县(市、区)抽调人员组建市委专项巡察组,采取异地交叉方式,对6各县(市、区)同步开展精准扶贫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专项巡察。精准扶贫工作专项巡察重点聚焦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不够宣传引导不力、式主义、官僚主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众身边的涉黑涉恶等问题来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专项巡察重点围绕农村基层基本组织是否健全、基本队伍是否有力、基本活动是否正常、基本制度是否完善、基本保障是否到位来开展。分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移交巡察材料、立卷归档和巡察数据录入、督促整改七个步骤进行。
开展专项巡察的同时,咸宁市委巡察工作督导组将强化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切实做到“三看”,即看进度,专项巡察组是否按时间要求完成阶段性巡察任务;看质量,专项巡察组是否按程序、按规定开展巡察,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看纪律,巡察干部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县(市、区)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没有不支持配合、干扰或者对抗巡察行为,不断加大督导力度,并采取督导通报的形式,有力有序地推动专项巡察工作整体推进、平衡开展。
“开展专项巡察,是推动解决我市精准扶贫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试点工作的现实需要,是迎接省委来我市巡视的提前自查。”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程良胜在动员培训会上要求,要把准巡察重点,加快工作进度,提升巡察质效,确保巡察安全,严明纪律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专项巡察工作任务,为全市打赢扶贫攻坚战、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上,咸宁市委组织部、市委第一巡察组有关负责人分别就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精准扶贫工作专项巡察作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