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该调整的要调整,该问责的要问责。要着力推动被巡察单位各级党组织、纪检部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近日,武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和2018年第一轮区级交叉巡察工作进行部署。
据悉,该市将派出5个巡察组,对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化工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广播电视台、武汉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贸促会、武汉航空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体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同时,13个区(开发区)将各派出2个巡察组,开展“常专结合”“双循环”“推磨式”的交叉巡察。
武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曙强调,要强化担当精神、斗争精神、认真精神,树立政治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改进工作方法,突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企业在国资监管、决策经营、内部廉洁等方面存在的关键风险,重点关注企业“一把手”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关键少数,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