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再出发的集结号

2018-04-28 10:06   中国纪检监察报  

吹响再出发的集结号——来自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的报道

四月的北京,处处欣欣向荣、生机盎然。

位于稻香湖畔的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又迎来一批精神饱满的新学员——200余名来自中央追逃办成员单位和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追逃办的工作人员。

4月24日,随着“天网2018”行动摁下启动键,为期4天的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正式开班。

每年春季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组织集中培训,如今已是中央追逃办的“规定动作”。作为党的十九大后以及国家监委成立以来举办的首次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此次培训新意十足、内涵丰富。

紧跟形势——

一场“及时雨”,一座“加油站”

2015年启动“天网行动”以来,已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058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800人,“百名红通”人员52人,追回赃款近百亿元人民币……

随着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以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追逃追赃工作迎来难得历史性机遇,同时亦面临新的挑战。

追逃追赃进入深水区,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监委承担主办责任,监察范围全面扩大,追逃对象大幅增加……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追逃追赃队伍便显得尤为紧迫。

“要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调剂投入更多力量,强化人员培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培训既传达中央最新精神,又有各成员单位的解疑释惑;既有各地区的经验介绍,又有各部门的工作交流……4天时间里有18堂课,安排紧凑、信息量大。这次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培训让不少学员经历密集“头脑风暴”,直呼“解渴”。

“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彰显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山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曾庆勇感触颇深,“追逃追赃工作事关党心民心,是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克服歇歇脚、喘口气的想法,必须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和持久定力,态度决不动摇、力度决不减弱。”

培训班是一次再动员,也是一次再加压。在对未来信心满怀的同时,学员们也普遍感受到能力水平与工作要求还不完全匹配的“本领恐慌”。

来自湖南省纪委监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的李淼,受该室主任施光清所托,每节课后收集课件、讲稿等相关资料。监察体制改革后,该省第十一纪检监察室专司追逃追赃工作,尽管施光清因为工作安排未能参加此次培训,他仍不愿错过这次“充电”机会,希望通过这种补课的方式,“领会最新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

贴近实战——

地方鲜活经验集群式展示

近年来,在追逃追赃实践中,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勇于创新,不断探索新手段新措施新方法,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在与外逃人员斗智斗勇以及与国外相关机构执法协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做好新时代追逃追赃工作,具体到实战操作层面,如何巧施策、出实招、得实效,是学员们密切关注的问题。此次培训班的重头戏之一,就是邀请六个省区市追逃办工作人员介绍当地开展追逃追赃工作的成功经验。

湖北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省追逃办主任张家洪结合外逃人员朱海平案、蒋谦案,介绍了湖北追回“百名红通”人员的主要做法;

云南省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监督室主任、省追逃办副主任尚涛清,介绍了追回“百名红通”人员李文革的做法及思考,阐述“对象在国外,基础在国内”原则的重要性;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华则解剖麻雀,以成功劝返“百名红通”人员贺俭为例,与大家分享了这一过程中的成功经验;

……

内容实、招数灵,是学员们的普遍体会。“兄弟省份介绍的工作妙招和注意事项等,都是在长期追逃追赃实践中积累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湖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汤军表示,“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成为职务犯罪追逃追赃案件的主办部门,在收集证据、运用法律以及对内工作程序、对外配合、国际合作等各方面,都存在不小挑战。

从改革后面临的新情况,到人员转隶和线索管理,再到追逃追赃工作中一些具体措施的使用,一些学员在研讨时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对此,培训班专门安排北京、浙江两地追逃办工作人员交流他们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为大家解疑释惑。

补齐短板——

提升反腐败国际合作本领

对比往届培训班日程安排可以发现,本次培训班有两门课程是首次出现——《中国公安国际执法合作视角下的“红通”工作》和《开展境外民事诉讼推动追赃工作》。

两个“第一次”不约而同地瞄准了反腐败综合执法国际协作领域。

监察法专设“反腐败国际合作”一章,就国家监委在组织协调反腐败执法、引渡、司法协助等领域的合作作出明确规定。

就在培训班举行期间,4月2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拟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加强境外追逃工作力度和手段。

在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看来,随着反腐败国际合作需求的日益增加,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司法协作渠道的意识和能力都亟待提高。

为此,本次培训班还邀请了司法部、公安部、外交部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就国际司法协助、引渡、重点外逃目的地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等进行授课。

“这些课程有的放矢,为我们在相关国家追逃追赃明确了政策方向,对下一步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重庆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晋告诉记者。

在追逃追赃工作中,司法协作如何推进、涉外资金如何追缴、涉外司法文书如何起草,是大家一直苦苦探索的问题。这次培训让大家找到了答案:“一个是针对实,对重点外逃地的司法制度进行介绍,使我们了解难点在哪、捷径在哪;另一个是专业精,不管是官方的权威部门还是民间的律所,对相关问题分析得都十分透彻到位。”

今年3月,在泰国曼谷举办的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腐败资产追缴培训班,是走出国门办培训的一次成功尝试。

“今后,针对起草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文书、撰写‘红通’申请材料、开展民事诉讼等内容,我们会开展更多专业化的培训,不断提高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本领。”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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