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处分“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
“李迎春同志在驻村扶贫期间,违反工作纪律,2018年1月23日中午,与他人在工作日违规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月7日,在浪河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丹江口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徐天锐郑重宣布对违纪违规扶贫干部的处分决定。
3名扶贫干部,2人在工作日午餐饮酒,1人索要扶贫石榴树苗。面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丹江口市纪委“小题大作”,连续召开3场党员干部大会,当众宣布处分决定,让处分“一张纸”变成教育“一堂课”,确保警示教育“放大音量”、功效倍增。
当天,浪河镇召集全镇党员干部,现场聆听对违纪干部的处分决定,并通报案情,以案释纪,提出整改防范要求。镇党委书记当面“检讨”,驻村扶贫干部当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培养我这么多年,我没有管好自己,触碰了纪律红线……”受到处分的驻浪河镇代湾村扶贫干部李迎春满脸愧疚,后悔不已。
“村里出了这样的事,我作为镇驻村领导,没有管好‘责任田’。以后一定认真履职,敢于拉下脸面,多敲警钟。”现场聆听了案件原因剖析,石鼓镇党委宣传委员、驻贾寨村干部李静深有感触地说。
“聆听了纪委同志的剖析警示,真正认识到违纪无小事,让人‘红脸出汗’,教训深刻”……现场的党员干部们感慨万千。
据悉,处分送达的当晚,习家店镇马家沟村就召开支部主题党日,就驻村干部彭建华工作日饮酒问题展开讨论。
“处分决定不是纪律审查的‘句号’,而是‘逗号’,不能压在‘箱底’,而是要敢于‘亮底’,当成宣传教育活教材。通过常态化开展现场宣布送达处分决定,有效解决宣传不够、警示不够、教育不够的问题,最终实现‘处分一个人,红脸出汗一群人’的治本功效。”丹江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晓洁表示。(丹江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