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强化巡察机构党建工作 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2018-05-17 08:44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该佩戴党员徽章;驻点巡察窗口单位时,应该佩戴党员徽章;参加巡察工作动员会和反馈会时,应该佩戴党员徽章;在驻地(工作地)工作期间,提倡佩戴党员徽章……”近日,宜昌市委巡察机构党总支印发关于规范市委巡察机构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相关通知,引导巡察机构党员亮明身份,强化党员党性观念,促进党的巡察监督工作。

自六届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宜昌市委高度重视巡察机构党建工作,先后成立了市委巡察机构党总支、市委各巡察组党支部和市委巡察办党支部,每一轮巡察工作中都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开展组织生活。4月28日下午,随着市委巡察办党支部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标志着市委巡察机构支部建设实现了全覆盖。至此,宜昌市委巡察机构共设立1个党总支和5个党支部,支部党员达到近50人。

“巡察工作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巡察机构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利于体现巡察干部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有利于巡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有利于巡察干部加强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宜昌市委巡察办党支部书记张锐介绍道。

通过强化巡察机构党支部建设,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不断加强。各巡察组党支部书记在巡察工作中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做好了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和思想政治工作。市委巡察专员宋先坦率地说道,“巡察期间,所有抽调干部党组织关系全部转到巡察组党支部,不仅便于开展组织生活,同时,在巡察组党支部领导的关心下,也使同志们体会到了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做起事情来觉得特别有信心、特别有干劲。”自六届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没有发生一例巡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树立了巡察权威,体现了铁军形象。

市委第一巡察组党支部书记徐圣凤介绍说:“巡察队伍首要的是要讲政治,但也不能丢掉业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既要体现政治功能,也要满足业务需求,将支部党员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提升有机结合起来,为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夯实基础。”

各巡察组党支部每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除了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缴纳党费等规定动作外,将学习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巡察业务交流作为重要内容,有效提升了巡察干部能力素质,增强了发现问题的水平。六届市委前两轮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1401个、问题线索68件226人,涉及县处级干部59人;形成专报11期,有效推动了扶贫脱贫、工程建设、职业教育等领域的专项治理行动,“小金库”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周霁对市委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较好地发挥了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