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修改背后的故事】之四 巡视制度单列一条 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写入党章

2018-01-27 13:47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者按】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对党章作了重要修改。字斟句酌的改动背后,凝结着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丰富实践探索和历史性变革,蕴含着对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昭示着党的前进方向。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党章修改背后的故事”系列文章,解读党章修改背后的历史脉络和深刻内涵,敬请关注。

翻开新修改的十九大党章,第十四条是专门对巡视制度的规定。与十八大党章相比,十九大党章在形式上将巡视单列一条,在内容中增写实现巡视全覆盖,开展中央单位巡视、市县巡察等内容,这在党章中是首次。这一修改是对巡视制度建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有利于落实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为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我们党成立以来对巡视制度做出了哪些探索?为什么要将巡视全覆盖写入党章?

党的巡视制度主要发展历程

早在建党初期,我们党就对建立党内巡视制度进行探索。1922年7月,党的二大首次确立党的特派员制度,创立了特派巡视的工作方式。这是我们党巡视工作的最早形式。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增加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的决定。

1928年10月,中央专门制定了巡视条例,以中共中央通告形式下发,要求各级党部切实执行,成为我们党巡视制度的起源。

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可根据需要派出巡视工作小组。1996年1月,经党中央批准,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通过了关于重申和建立巡视制度的决定。同年,中央纪委第一次开展巡视。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2003年5月,中央批准在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设立了巡视组和巡视工作办公室,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陆续设立11个巡视组,即5个地方巡视组、1个中央金融机构巡视组、3个中央企业巡视组和2个国家机关巡视组。

2003年12月,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内监督工作进入制度化阶段,其中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写入条例。巡视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新时期。

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巡视制度正式写进党章:“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将巡视制度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2009年7月,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工作程序、人员管理、纪律与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十八届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探索了一条实现党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制度优势。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明确提出,“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2015年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2014年中央第三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明代以后有八府巡按,走到哪里,捧着尚方宝剑,八面威风。我们的巡视不是八府巡按,但必须有权威性,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根本在于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

2017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全面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时强调,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

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实行“三个不固定”,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积极探索“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巡视,通过“板块轮动、分类安排”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十八届中央巡视组共开展12轮巡视,巡视了277个党组织,对16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对4个中央单位开展了“机动式”巡视;各省区市党委共组织巡视了8362个党组织;中央军委组织开展13批次巡视,完成了对军委管理的党组织的常规巡视全覆盖和回访巡视全覆盖,并开展3批次专项“机动式”巡视。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巡视工作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全覆盖,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支撑。数据显示,十八届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案件中,超过60%的问题线索来自巡视。

一边是实践大踏步向前发展,一边是巡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锻造更锋锐的巡视利剑。十八届党中央及时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将实践成果用制度固化下来。

2015年6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

2016年10月,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第二章“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中明确规定,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

2017年7月,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修改,将政治巡视要求纳入其中,明确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明确巡视监督内容,同时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以及市县巡察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次修改是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度化、具体化,推动形成“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的巡视工作格局。

十九大党章将巡视单列一条 明确规定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

回溯了党的历史上巡视制度探索发展的历程,了解了十八大以来巡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清晰步履,不难发现,巡视工作内容的实践发展已经大大突破十八大党章第十三条关于巡视制度的规定。十九大党章把巡视制度单列一条,将全覆盖写入党章,对巡视工作作出新要求,为巡视巡察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十九大党章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与此同时,新党章还对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制度也做了相关规定。这在旧党章规定的基础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全面从严治党,最终是要探索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监督的有效路径。我们党长期执政,面临的严峻挑战就是对权力的监督。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凸显了党内监督制度的力量,既体现了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权威,又发挥了同级自下而上民主监督的优势。

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九大党章都对巡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作出“让巡视利剑作用更加彰显”的工作部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巡视监督作用必将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也必将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李鹃)

(责任编辑 李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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