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此病当治!

2018-06-07 09:10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笔者听一位基层的同志讲了这样一件事:当地某单位一把手为了所谓的“政治前途”,干工作墨守成规、畏首畏尾,没有明确要求的事一概不沾,没有具体规定的工作坚决不干。乍一看这名一把手挺“讲规矩”,实则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虽然工作干好了是成绩,但干不好是问题,弄不好自己还被问责,又何必去干?”啥也不干,居然还自我标榜“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的作风病,当前在某些地方还是有一定“市场”的。有的年纪轻轻,不是把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以实绩获得群众认可、组织看重,而是念着“熬”经混日子;有的正值壮年,干工作却“前怕狼后怕虎”,不敢再“闯”和“创”了,相信只要不出问题,就能“等来位置”;有的年龄快“到杠”了,只求平安着陆,不求提拔进步,因为此时一出问题就“啥也没有了”。这样的“无为而治”,是缺乏党性、不敢担当、不负责任的具体表现。

习近平总书记对“为官不为”现象深恶痛绝,予以严厉批判,“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为官避事平生耻”。廖俊波同志担任政和县委书记期间,始终把推动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造福一方百姓作为己任,团结带领全县23万干部群众,勇于拼搏,担当作为,创造了“政和速度”,硬是在一个传统农业县建起了省级工业园区,掀起一场改写农业历史的“工业革命”。对比廖俊波,个别为官不为的领导干部,着实应该感到汗颜。

据《云梦秦简·法律答问》记载:“啬夫不以官为事,以奸为事,论何也?当迁。”大意是说,一个地方的乡官,不履行职责,而专门干坏事,要受到迁刑,也就是流放。古人尚且不容,共产党人当有更高的追求,更严的举措。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通报曝光并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已常态化、制度化。奉劝把“无为而治”奉为圭臬的个别干部要醒醒了,不要以为啥都不干就不犯错,因为啥都不干本身就是错。

中共中央办公厅前不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指出,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大胆使用,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同时,改进考核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意见向那些抱着“无为而治”思想的为官者传递了明确信号,那就是:不担当不作为肯定不会有位子,只有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的人,才有前途。(张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