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发挥制度优势 让“漏网之鱼”无处可逃

2018-06-13 08:57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张某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当日宣布采取留置措施的还有该市襄州区政府办项目办工作人员贾某(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

这是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试用12项调查措施,努力推动监察全覆盖的一个缩影。

据悉,襄阳市监委于2018年1月9日挂牌成立以来,市县两级监察对象达35.9万人,监察法出台后襄阳市新增监察对象达到6.07万人。

“监察体制改革之前,《行政监察法》的监察对象主要是针对“狭义政府”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有些人既不属于行政监察对象;又不是党员身份,不在纪委监督的范围之内;还达不到刑事犯罪立案标准,检察院无法立案。这部分人的职务违法行为我们曾经‘管不住’。”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吕义斌表示。

吕义斌的话,也是有例可证的,如某人大机关行使公权力的非中共党员收受他人好处费3000元后为他人谋取利益。从犯罪角度讲,该行为不够受贿罪30000元立案标准;从违纪角度讲,该主体身份不是中共党员;此人是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工作人员,而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过去的《行政监察法》仍然无法对他进行行政问责。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监察法出台前此文开头所说的张某斌很可能成为漏网之鱼。

《监察法》的出台,监察对象大大扩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襄阳市纪委监委全要素试用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査、勘验检查、鉴定、留置12种调查手段,截至5月22日,已对30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涉嫌贪污11人,行贿受贿13人,挪用公款2人,滥用职权4人。

该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从监督力度、巡察深度、派驻广度三个视角着手,努力构建监察全覆盖格局。今年1-4月,襄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29件,处分735人,移送司法1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件,处理74人,党纪政务处分58人。公开通报6期。借助举办市民问政,扎实开展“落实年”活动,34名部门“一把手”和81名基层单位负责人接受市民代表质询,诫勉谈话10人,组织处理23人。

“上述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制度优势让‘漏网之鱼’无处可逃。”吕义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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