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为企业党员量身定制“护身符”

2018-06-15 16:48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过去认为国家干部不准大操大办,现在我们企业党员操办喜事也要公开,党中央抓八项规定精神,树立人情新风,我们带个好头是应该的。”十堰市经信委系统某企业党员刘从军在学习讨论时谈到。

原来,为防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反弹回潮,十堰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联社、市招商局等6家单位党组在派驻纪检组的督导下,统一建立单位(系统)党员婚丧喜庆事宜公开公示制度,得到所在单位(系统)8300余名党员的积极响应和好评。

“索性公开了好,有规矩管着,就像随身带着‘护身符’,大家都轻松,现在微信应用这么广,哪家有了红白喜事,大家都能看到,既警醒了自己,还能得到大家的祝福或慰问。”该市工商局干部陆刚说。

公开公示制度要求,企业普通党员生日祝寿、婚丧嫁娶、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也要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顶风违规操办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要是这项制度早点出台就好了,我也能够避免受到处分。”该市质监局一党员干部为儿子操办婚宴前未按规定报备,只是口头向局党组成员刘建华进行了报告,于2016年9月10日和20日分两次邀请了自己的同学、朋友和曾经的同事并收受礼金。被立案调查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避免违规操办喜庆事宜而不在一定范围公开既是人们的惯性思维,也是贯彻落实规定不规范不彻底的表现。”十堰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委纪检组组长梅斐表示,“建立这项公开制度就是要倒逼广大党员干部接受更广泛的监督,形成遵规守矩的自觉,推动纪律规矩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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