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一案双查”重拳整治违规“升学宴”

2018-06-19 09:04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高考刚结束,升学季在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荆州市纪委于6月9日向全市发出通知,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对顶风违纪的实行“一案双查”。

通知向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重申、严明高考升学期间“六条禁令”,包括严禁违规操办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参与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借子女升学之机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礼品礼金、电子预付卡或微信红包,严禁使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升学宴”“谢师宴”费用、子女学习费用,严禁使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或外出旅游等。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提醒,督促今年有子女高考升学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守“六条禁令”要求,据实填写《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统计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荆州市纪委还在同一时间发出通报,公开曝光该市江陵县白马寺镇荆州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玉山等5起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7月,陈玉山在家中违规为其女操办高考“升学宴”,收受礼金6.28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该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受到工作约谈处理,镇联村干部被诫勉谈话。

荆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专项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只收红包不摆酒”“分期分批、化整为零、异地操办”等隐形变异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对顶风违纪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查违规操办人员,又查违规参与人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