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篷车”送纪送法进乡村
“《监察法》、监察委员会和我们基层村民有什么关系?”6月15日一早,一辆载满普纪普法书籍的“大篷车”开进咸安区桂花镇明星村村口,一排排精心制作的法律知识展板和党纪法规普及教育书籍引来村民好奇地驻足和询问。
“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也是监察对象,不是党员的村干部也被纳入监察范围,今后遇到这类人违纪违法,大家都可以按照程序向监察委员会反映。”工作人员一边耐心解答,一边发放融合漫画元素编印的《监察法》宣传单、《漫画·国家监委ABC》等,帮助村民深入浅出了解、学习党纪法规……这是该区开展“大篷车”普纪普法乡村行活动的一个缩影。
5月以来,该区结合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围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采取一系列措施拓展深化“教育链”,印发关于开展宪法监察法宣传教育“百千万”活动的通知,积极组织“‘大篷车’普纪普法乡村行”,对口基层联系点进社区、走乡村,采取开办流动图书室、上门入户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开展法律咨询、开展以案释法、举办法制讲座、编演普法戏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
深入田间地头发放《监察法》漫画宣传单
“‘大篷车’不仅送学上门,普纪普法的方式还十分灵活、接地气。”各村(社区)群众纷纷给“大篷车”点赞,大家表示,今后遇到问题要多想法、多靠法,切实有效保护村集体利益不受侵害、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区已组织普纪普法“大篷车”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活动50余次,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咸安普法”“咸安廉政网”“云上咸安”等多种媒体予以宣传,营造全民普法、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咸安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