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副科级干部王某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经报请区委同意,决定给予王某开除党籍处分。”近日,十堰市茅箭区纪委在东城开发区党政班子会议上宣布对王某的处分决定。
今年以来,十堰市茅箭区纪委做深做细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把处分决定宣布工作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有效方法,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宣传教育的有效方式,截止目前,该区纪委深入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对10名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宣布了处分决定,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在宣布会上,该区纪委不仅宣布违纪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还深入剖析违纪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摆出当前涉及党员干部普遍存在的问题,让党员干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并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宣布少数人的处分决定,让大多数党员干部深受警示教育。
“虽然宣布的是别人的处分决定,但对我也是一种教育。我将以此为鉴,把自己摆进去,强化纪律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一名参加处分决定宣布会议的党员干部说。
为让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该区纪委在宣布处分决定时,要求被处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照违纪案例查摆问题,人人表态发言,狠抓整改落实,制定完善制度。
“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宣布处分决定,既是对违纪党员干部和其他党员干部的教育,也是对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的警醒。我们要让处分决定宣布变成纪律教育的‘传播机’,通过公开宣布,让广大干部受到深刻教育。”带队参加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的茅箭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汪公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