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擅自将单位仓库低价租给自己儿子20年,这样的租赁合同你不觉得荒唐吗?”
“我……”
日前,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与县农业局二级单位种子管理站(2011年更名为种子管理局)原负责人李某某(2015年退休)进行谈话,面对办案人员的提问,他低下了头。5月16日,李某某被立案调查。
就是这样一纸荒唐的租赁合同,牵出了该县农业局国有资产被长期侵占的严重违纪问题。
事情要从2017年10月说起。当时,该县县委第三巡察组正式进驻县农业局,在巡察组长张玉清的带领下,巡察组工作人员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
“我们二级单位的门面和仓库都被长期占用了。”在与该单位干部座谈时,一条问题线索引起了张玉清的注意。
“单位的门面和仓库都是国有资产,绝不允许变成私人的‘蛋糕’,这里面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了解清楚。” 张玉清迅速召开小组会,就这一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巡察组一致认为:这里面肯定藏着猫腻。
接着,巡察组工作人员对这一问题线索进行进一步核查,在与干部个别座谈、详细查阅账目的基础上,巡察组发现,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原负责人李某某利用托管县种子公司之便,在2010年与自己儿子签订了一份这样的合同:将所属种子公司的一间城区82平方米的仓库以总价2万元租给其子20年。
20年2万、一年只有1000元,一个月仅仅83元,一个平方米一个月的租金才一块钱……张玉清拿着计算器一算,不敢相信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合同。
此外,巡察组还发现,所属种子公司的部分门面仓库存在无租赁合同、租赁人长期不交租等问题。
随后,工作人员对问题所指的门面及仓库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和深入调查,在一层层抽丝剥茧之下,真实情况浮出水面,让巡察组的所有人员都为之震惊。
原来,该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原负责人李某某将种子公司仓库低价出租给自己儿子一事,引发了种子公司职工极大不满。其身不正,何以正人?在李某某默许纵容和疏于管理之下,该种子公司少数职工相继占用了该站所属的5个仓库、2个门面、2套房子、1辆越野汽车等国有资产,除该越野车2016年被交警部门确定为黄标车停止使用外,其它国有资产均被占用至今。而这其中,绝大多数被占资产仅交纳了一至两年的租金,之后既未续签租赁合同,也未续交租金费用。至此,该单位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基本确定。
巡察组迅速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至县委巡察办,痛定思痛后,该县直面问题,对县农业局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细查,截至目前已有3名干部被立案查处,挽回经济损失156万余元,在全县引起了强大震慑。
同时,该县还举一反三抓监督,在全县启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使用处置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目前正在对所有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大起底、大清查,让蚕食国有资产的“蛀虫”无处遁形,切实督促国有资产监管使用处置走向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