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庭宣布:被告人王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责令被告人退赔宜城市城建档案馆58.2万元。”7月6日,宜城市法院审理了宜城市监委成立以来审查移送的首例涉嫌职务犯罪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此案是宜城市监委成立以来办结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首例涉嫌职务犯罪案。王某系宜城市城建档案馆出纳。4月23日至4月25日,他利用其一人既保管单位银行存款网银u盾又掌握密码的便利条件,先后分18次转出80.8万元公款用于网络赌博,仅仅4天就输掉58.2万元无法归还。4月26日晚,王某向宜城市鄢城派出所投案自首,因其系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其挪用公款的行为涉嫌职务犯罪,宜城市公安局将该案移交给宜城市监委负责调查处置。
宜城市监委调查人员先后采用了谈话、询问、讯问、查询、调取、扣押、搜查等7种调查措施,收集固定网络赌博转账交易证据。5月4日,调查终结并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由监委办案人员收集的“公职人员身份证明”、“查账证明”“网络交易明细”等40余份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王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我愧对党组织培养,对不起单位同事,对不起我的家人……”王某声泪齐下,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宜城市纪委监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城建系统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共约110多人现场旁听了法庭审理、宣判全过程,接受了警示教育。
“旁听中观摩了举证、质证的过程,有助于我们树立客观性证据优先的意识……”“通过旁听,令我更加清晰的认识到,在办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收集当事人涉及违纪的证据材料又要收集涉嫌违法的证据材料;既要收集定性的证据材料又要收集量纪量刑的证据材料……”法院宣判后,纪检监察干部们纷纷谈论“听案”心得。
“让纪检监察干部走进法庭‘听案’,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现场教学’,有助于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法律‘内功’,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宜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宜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