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身为共产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寻衅滋事,性质恶劣……”日前,京山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农村基层党员涉黑涉恶案件。
这是该县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京山县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同治理基层“微权蝇贪”结合起来,紧盯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摸排线索,快查快结,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一线延伸。
该县纪委监委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重点内容;畅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渠道,用好12388举报专线和“一网一微”平台,拓展96388扶贫领域举报专线,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接受群众举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察重要内容,筛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深挖背后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县政法机关的信息互联互通,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县纪委监委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公安机关移送,县公安机关查处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县纪委监委深挖是否有幕后“保护伞”,并加强对移送三类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强化纪法衔接,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交织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实现快查快结、快办快结。
据了解,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1件,立案1件,处分1人,正在调查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