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部分违法事实的认定方面还存在一些疑问,一些证据还有瑕疵,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建议你们再收集补充完善相关证据……”5月上旬,在荆门市纪委监委召开的一次日常案情分析研判碰头会上,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反馈了审理提前介入该案时发现的一些问题。
今年3月下旬,该市启动了监委成立后的第一例留置案件,荆楚理工学院某处处长陈某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接受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因为是首例留置案件,无先例可循,该市对落实留置案件的程序、时限等要求尤为重视。为保证案件优质高效推进,该市决定在留置措施启动二十余天后实行案件审理提前介入。
随后,该市案件审理部门安排专人进驻办案组同步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与审查调查部门和检察院公诉部门建立日常沟通衔接机制,对事实认定和证据的收集、固定、运用等方面进行了全过程、全方位的严格审核把关。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该案正式移送审理后,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顺利完成了全部审理工作。
“通过对该案提前介入审理,既保证了审查调查工作的方向和取证精准度,又有效缩短了审理和结案时间,切实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相统一。”荆门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杨传新说到。
据悉,为更好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审理提前介入的要求,确保审理提前介入严格规范进行,荆门市专门制定了提前介入的“三定”方案,即:定范围,明确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审查调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对违纪违法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案件,经批准可提前介入审理;定时机,要求在主要违纪违法问题基本查清、主要证据基本收集完毕、审查调查报告初步形成时即介入审理,防止出现介入过早无内容可审、查审不分和介入过晚失去提前介入意义的情况;定内容,严格将提前介入审理工作重点放在程序、证据、定性把关上,防止出现审理人员变相参与收集证据等审查调查工作的现象,保证相对独立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
此外,今年以来,该市还通过优化涉刑案件审理模式、规范案件移送审理标准、强化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发挥审理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推动了各类案件优质高效办理。上半年,荆门市纪委监委审结自办案件28件28人,比去年同期上升40%,案件审理期限内结案率100%,已结案件优良率100%,处分执行到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