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 对8名行贿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2018-08-09 09:13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努力把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7月31日,2018年上半年黄冈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道。

据介绍,黄冈市纪委监委坚持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精神,上半年,立案查处涉嫌受贿行贿违法犯罪案件122件,并将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推进。

打通正风肃纪“最后一公里”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黄冈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反廉洁纪律案件402件,群众纪律226件,工作纪律519件,生活纪律11件。

通报指出,黄冈市坚持审查调查力量重心下移,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半年,黄冈市乡镇纪委立案772件,占全市总立案数的51%。

同时,该市坚持源头治腐,制定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规,效果显著,上半年,黄冈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4个,处理134人,处分132人,与2017年比分别下降43.71%、39.09%、36.54%。

该市还对涉嫌职务犯罪的5名村(社区)“两委”成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加大扶贫和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28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予以曝光,查处问题455个,处理576人,环保问题追责问责31人。

多措并举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通报表示,黄冈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精神,多措并举打压官商勾结、“围猎”与“被围猎”灰色空间地带。今年上半年,该市立案查处涉嫌受贿行贿违法犯罪案件122件,依法对13名涉嫌受贿犯罪的公职人员和8名涉嫌行贿的非公职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

据悉,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制度建设,该市全面规范、依法慎用善用监察法赋予监委机关12种调查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截至7月24日,全市累计依法留置3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7人,其他人员23人。该市纪委监委对英山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陈志珍,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霍雅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调研员张建民、原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熊刚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立案进行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此外,黄冈市还全面启动“天网2018”行动,将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向纵深推进。

据悉,下半年,黄冈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黄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