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通报9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2018-01-28 18:04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1、2015年,天门市地税局城区分局职工李小华,违规为儿子申报国家高中助学金补助并领取,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2015年,天门市第一小学教师谭利华,违规为女儿开具虚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领取国家助学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天门市汪场镇高桥村卫生室医生黄兆军,利用本人及亲属新农合医保卡违规套取新农合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天门市横林镇卫生院职工陈章琼,对群众进行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虚报公共卫生服务次数,违规套取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天门市麻洋镇方湾村卫生室医生谭作华,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新农合医疗卡违规套取新农合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天门市渔薪镇潘渡村卫生室医生刘志华,采取虚开处方、虚报公共卫生服务次数等方式,违规套取新农合医疗基金和公共服务补助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天门市拖市镇梅河村卫生室医生刘平方,采取虚开处方、虚报公共卫生服务次数等方式,违规套取新农合医疗基金和公共服务补助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天门市干驿镇中和小学校长陈少明,违规为儿子开具虚假家庭贫困证明并领取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天门市卢市镇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万运洲,违规出具家庭贫困证明导致财政供养人员子女领取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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