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至2017年11月间,高石碑镇窑堤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某默认其子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长期在汉江沿岸窑堤村境内开采河沙,并向他人出售从中非法获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潜江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批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受到严惩。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潜江市纪委监委迅速出击、精准发力,先后4次召开专题线索研判分析会,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严肃查处涉黑腐败,严惩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立案处理涉黑涉恶问题4起5人,处分3人,留置2人。
该市广泛搜集问题线索,将“扫黑除恶”纳入第八届潜江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内容,利用市纪委监委“清风潜江”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发布扫黑除恶举报途径,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及腐败问题。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与市扫黑办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共受理相关问题线索16件,向市扫黑办移送问题线索1件。
“黑恶势力侵蚀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更为群众所深恶痛绝,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深挖‘保护伞’问题,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市将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动机制,及时督办现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查处进度,对省纪委交办件、群众实名举报件、市扫黑办移送件再次进行核查督办,确保每件必查、每件必回,对涉黑涉恶问题坚决从快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