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1至8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59人

2018-09-04 21:49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来,建始县坚持挺纪在前,将“四种形态”运用于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做好“救、治、防、惩”的有机结合,既抓早抓小、层层设防、防微杜渐,又执纪从严、保持高压、强化震慑,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结果监督为全程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释放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在此基础上,该县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在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咬耳扯袖、动辄则咎,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并经常性开展“看得见、摸得着”的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让纪律教育从“文件”走向“文化”,让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总则,充分体现了‘四种形态’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举。”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具化、深化“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1至8月,该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5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256人,占比71.3%,第二种形态79人,占比22%,第三种形态18人,占比5%,第四种形态6人,占比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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