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荆州市沙市区扫黑办向一名举报人兑现了2000元人民币的举报奖励。这是自今年7月出台《沙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以来,该区首个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兑现案例。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荆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惩治“蝇贪”、治理“村霸”“沙霸”和严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做足线索处置“文章”,打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处通道”,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一盘棋”思想,积极行动,不缺位、不懈怠,做好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源头治理,实现全市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
为实现对所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一网打尽”,监利县纪委监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并实行专线处理,专人逐件逐类梳理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及时分流,实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
石首市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四个一律”(一律上报备案,一律优先查办、一律挂号督办、一律一查到底),打造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完整闭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能单打独斗,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为形成扫黑除恶合力,该市各级纪委监委还建立了与同级政法机关横向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公安机关集中清网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是否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实现信息互通、线索共享。
公安县探索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机制,对遇到的重要线索、重大案件或紧急情况,随时与政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制定问题线索最优处置方案。
此外,荆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一律严肃问责。
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5条,向省纪委移送问题线索6条,查否2条,正在进行调查核实7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