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处理125名“行贿人” 严惩“围猎者”清除“污染源”

2018-01-31 08:17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联观社区党支部书记毛宏志因行贿被立案调查。原来,毛宏志为了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向湖北(房县)野人谷省级自然保护区原党委书记吕兴国送礼金“表达谢意”。后来,吕兴国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包括毛宏志在内的4名行贿人均受到处理。

将官员放倒,行贿人也“难逃一劫”。1月29日,笔者从湖北省十堰市纪委监委了解到,该市对十八大以来办理案件中涉及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嫌行贿的125名党员干部分别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级干部1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4人。

“行贿与受贿是一对‘孪生兄弟’,受贿人被判刑入狱、行贿人‘全身而退’的现象,让部分行贿者有恃无恐,待风声过去,又转而‘围猎’其他党员干部。”十堰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万德平说,惩治腐败行为,对行贿人绝不能“网开一面”。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的十九大的明确要求。十堰市建立行贿买官问题“追责清单”,对查处的受贿案件中涉及行贿买官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联合检察机关,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建立行贿犯罪人员曝光机制,通过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等手段,坚决把“围猎者”挡在门外,不让其污染一地政治生态。

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该市坚决严肃查处。竹溪县梅子贡茶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叶艳因长期“围猎”多名官员,被县监委留置,接受审查调查;竹山县移民局原副局长邓某犯受贿罪,牵出的49名行贿人全部受到处理;市地税局张湾分局原局长黄少林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东灵表示。(陈燕 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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