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监督执纪一线】一张发票牵出公款旅游案

2018-11-05 09:26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培训机构没有你的报到记录,3天培训课程你也一节未上,培训期间你到底去哪儿了?”不久前,在调查人员的追问下,黄石市临床检验中心出纳周某低下了头。

2017年7月,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收到市临床检验中心出纳周某假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线索,在陈组长的带领下,我们马不停蹄地开展调查工作。

我们调取了该中心历次第三方培训及财务凭证资料,并对周某相关报销资料详细查阅。从周某的报销凭证中看,主办方培训通知、领导审批意见、住宿发票等资料一应俱全。

“这是一次正常的外出培训,没啥问题呀!”回到办公室,我一边整理资料一边向陈组长汇报道。

“小肖,你下的结论为时过早。走,我们杀个‘回马枪’。”说完,陈组长带着我再次来到临床检验中心。

“好好查阅,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陈组长的指示下,我对周某报销凭证资料逐一仔细核查、比对。

“咦,为啥周某报销发票中的住宿酒店与培训通知中指定的报到酒店不一致?”带着疑问,我们决定直接对周某展开谈话。

“你的报销凭证中的‘会外报到’是咋回事?为何不入住指定酒店?”

“会外报到即不缴纳培训费,培训方也不安排住宿,学员自主参加培训学习。因为我未交培训费,属会外报到,所以未入住指定酒店。”面对我们的提问,周某显得若无其事。

陈组长随即话锋一转,“那请你介绍一下贵阳培训学习的情况?”

“我记得学习的课程好像有国有资产管理,还有……”谈到具体的授课情况及学习内容,周某开始闪烁其词。

随后,我们联系到贵阳培训主办机构上海某学院,调取培训人员名单及开票单位信息后发现,周某竟然没有去培训点报到。

“你也是老党员了,应该明白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你可别犯糊涂……”陈组长向周某表明了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当时自己心存侥幸,认为不会被发现,我现在非常后悔。”在我们耐心而又严肃的纪律教育下,周某打开了话匣子,和盘托出自己违纪的全部事实。2016年8月,周某在本人QQ邮箱里收到上海某学院发出的培训邀请,经向中心副主任向某、主任马某汇报并经得同意后前往贵阳参加培训。到达贵阳后,周某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变更培训安排,前往西江千户苗寨等景点旅游。旅游归来,周某在单位报销了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在市卫计委此前开展的培训清理中,周某向单位退赔了贵阳培训报销的有关费用。

最终,周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石市卫计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马某、向某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处理。(黄石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 肖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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