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监督执纪一线】再“省事”也不能省了规矩

2018-11-23 08:58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记得是去年底的一个周末,我跟随派驻市经信委纪检组的同志们一道,走街入巷开展例行检查。检查中,在城区一小区内,我们发现了一辆标志明显的公务车停在花坛旁。经现场信息比对,发现该公务车属市交通运输局五分局所有,而五分局办公地点设在市内一个乡镇——皂市镇。

“很明显的一个问题线索,公务用车不规范。”纪检组的韩组长说道。

在保留现场证据后,我们随即商量,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一是要确定此公务车的使用者;二是提取市交通运输局五分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的相关资料;三是联系公安部门,调取此公务车还有无其他违规使用记录;四是找市交通运输局五分局的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核实。

工作日一上班,我们便按照事先安排,分工合作。调查得知,该公务车平时由五分局副局长李某使用,除了当日,该公务车当月内还有一次下班后违规停在了市交通运输局院内,经分局相关人员反映,该公务车已经有多次下班后未停放在指定停车点,五分局局长胡某知道并默许了此事。而该分局相关文件明确规定:车辆每天在结束公务活动后必须停放在制定停车点。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分局局长胡某既然知道此事,怎么没有及时制止,反而对局内的明文规定视而不见?

带着相关证据,我们决定对胡某进行约谈。

“有人反映你局副局长李某经常开着公务车上下班,平时的晚上、周末放在自己家附近的小区和市交通运输局院内的情况,你知不知道?”一开始,我们就开门见山道。

“有这种情况,我知道。8月份的时候通村公路在建比较多,管护任务重,需要经常到城区修理管护工具,一般是下午去修理,晚上、周末来不及赶回皂市镇,我就让他停在市交通运输局院子里,第二天早点来过来。”胡某说道。

“办公室有向你汇报过相关情况吗,对于这种行为你有没有进行制止,你知不知道所有公务车都要按要求入库的规定?”韩组长追问道。

“汇报过的,我也知道这个规定,但觉得遇到这种特殊情况,都是为了工作,这样做省事,也为单位节省点开支,就没有太在意。”胡某道。

“胡局长,纪律和规矩是专门为我们划的两条‘硬杠杠’,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地去遵守和执行好,下属有执行不到位的,更要第一时间站出来制止。如果遇事都以情况特殊为由,那定的规矩岂不成了摆设?再‘省事’也不能省了规矩啊。”韩组长接着道。

说着,胡某不由得低下了头。经查,五分局副局长李某以到城区办事比较晚,返回皂市镇不方便为由,先后8次将所驾驶的公务车停放在其小区附近和市交通运输局院内等地,且每次都向胡某作了口头报告,胡某以方便工作、节省开支为由,皆同意了李某的做法。最终,李某因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胡某因管理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天门市纪委监委 吴一篇 韩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