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境外上市外资公司负责人王某因涉及一起官员职务犯罪案被黄石市纪委监委留置,因王某的公司重点科技项目正处在关键阶段,办案人员采取了宽严相济的处置措施。
这是黄石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纪委监委《关于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查办案件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相结合,在执纪执法办案中坚持审慎、严谨、规范、文明“八字诀”,维护了企业健康生产经营和经济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政商环境。该市坚守政策和法律底线,对危害经济社会发展、拒不配合的涉案企业人员坚决亮剑。严格慎用留置措施,对交待问题配合调查的依法解除留置措施。为被留置对象开辟企业经营绿色通道,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对因案件需要必须采取留置措施的涉案企业人员,果断采取留置措施调查取证,同时不因办案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我们开辟了绿色通道,允许王某对公司的事务进行交接授权,并且允许她签发、收发文件,同时在她银行贷款到期需要办理续贷手续的时候,我们也充分保障她办理相关手续的权益。”黄石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郑鹏鲲介绍道。
“一开始被留置的时候,就觉得完了,这个企业可能就没有生存的机会了,后来黄石市纪委监委搭建了绿色平台,企业没有受到影响,股票股市市值没有受到影响,我特别感动。”某境外上市公司负责人王某说道。王某解除顾虑,将问题交代清楚,并 在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黄石市纪委监委及时解除了对王某的留置措施。
该市纪委监委层层传导压力,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深入落实“十二条” 。来湖北投资的浙江台州商人张某因涉嫌行贿,经省监委指定管辖,由黄石市黄石港区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协助调查。11月19日,也就是其被留置一个月后,被黄石港区监委依法解除留置。张某积极配合调查,问题交代清楚后,恰逢省纪委监委“十二条”出台,区监委依法对张某作出解除留置决定。据悉,黄石港区监委贯彻省纪委监委“十二条”精神,依法依规解除了3名被留置协助调查的民营企业者,张某就是其中的一位。此举离“十二条”出台不到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