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着装去讯问嫌疑人有些不妥,请换上正装。”2月8日上午,干警小王在去讯问犯罪嫌疑人的途中被纪检监察室干部李嫦给拦住了,她要求小王着正装后再走进讯问室。
据悉,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预防作用,湖北省谷城县检察院早在2015年就在内部探索建立了设点预防工作机制,由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监督预防组,将所有办案部门作为监督对象,对办案过程中的各个风险点依次实施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提出,即时整改,不让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进入办案过程中。
2017年底,办案区职能转化后,该院又将纪检监察点的职能延伸,将以往在办案区的定点监督转化为流动监督,目前已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了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侦查监督4个部门。
“检察官办案是存在有很多风险的,稍有麻痹,就可能会出现程序性、纪律性和违法性错误。我们在办案区设流动监察点,跟踪检查督办,提醒纠正,效果就会不一样。”该院分管领导陈勇说。
据该院办公室总结材料反映,为了让流动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作用,他们在明晰职责,权力到位,保证“专人、专室、专责”,配齐配全监督设施,健全硬性制度措施的同时,还特授给监察督办同志同步纠正、责令整改、责任追究和24小时跟踪监控等权力。
全天候司法监督,较好地解决了干警在司法行为中有意或无意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同时也为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办案安全和提高办案质量提供了保障,较好地促进了干警和技术人员有法必依、有章必循、有纪必遵。
“很多预料不到的事件都带有偶然因素和麻痹性,有的甚至出现在高涨的工作热情中,如何去除这些‘偶然因素’和麻痹心理,让干警们时时处处都保持清醒的头脑?设置流动监察是有效探索。”陈勇这样解释。
作者:袁正昌 周应玲新闻来源:正义网
(责任编辑 殷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