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崔志芳,你对“砂老板”吕某所作的为了得到你的帮助和放行,在潜江市兴隆河水域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中顺利供应砂石料,通过彭某送你3万元人民币及7条高档香烟的证言有无异议?”
“没有意见,事情的经过确实是这样。”
庭审现场上,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证人吕某、共同受贿人彭某的证言,面对有力的证据,在审判长连续发问的过程中,被告人崔志芳低下头回答。
这是近日潜江市高石碑镇水陆派出所原负责人崔志芳受贿案件在潜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庭审时的质证场面。
据悉,为应对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纪检干部面临的能力新要求、业务新挑战,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树立“实战化”思维,潜江市监委,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制度,将业务培训搬到庭审现场,有针对性选派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部门监察干部组成“学员团”,“零距离”、“体验式”接受收集、固定、运用证据能力的业务培训;建立“一案一分析一评议一总结”制度,结合庭审对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的“再检验”,让旁听人员“找茬”“挑刺”,从中选取经典案例,在市纪委监委支部党日活动中进行拓展学习,在市纪委监委定期举办的“法制现场课”中作为“现场教学”的有效补充。
“在旁听过程中,我也在反思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比如有些证据收集、固定环节是否可以更严谨,监察调查措施的使用是否可以更加准确,对被调查人思想教育是否可以更加深刻...这次亲历庭审活动对我有很强的触动性、启发性,也为以后更好开展审调调查工作提供了较强的指导性。”主办此案件的审查调查四室负责人说。
截止目前,该市共办理留置案件6件15人,移送审查起诉16人,目前已开庭审理9人,参与庭审旁听干部有165人次,有效地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思维,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