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上级抽调精兵强将,由我们第三纪工委牵头办理南漳县监察委员会首起留置案——木某案。木某17岁即成为一名公安民警,30出头担任镇长,当过5个部门“一把手”,还曾在政法系统担任过领导职务,反侦察能力较强,是块难啃的“硬骨头”。
“这种情况在意料之中,大家千万不要灰心。”面对压力,县监委相关领导和调查组牵头人在案情分析会上不断给我们鼓劲,“初核时我们已经掌握部分关键证据,时间和方法都掌握在我们手中,下一步分兵两路,一路继续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一路收集固定更多证据。这块‘硬骨头’必须拿下来。”
另一路调查组则利用技侦手段,逐一排查认定木某的重要关系人,从单位财务凭证、“小金库”收支账目和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等海量数据中,不断收集固定新的关键性证据,并适时“亮牌”。木某将信将疑,时而低头叹气,欲言又止。
“办案人员对我生活上关心,身体上关怀,心理上关注,与我谈话50余次,谈心10余次,让我身在异乡仍能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我最终打消了顾虑,丢掉了幻想,卸下了包袱。”木某在忏悔书中写道。
从三缄其口到主动配合调查,木某的转变让我深刻体会到,纪检监察干部在办理案件时,不仅要强化内审外调、固定关键证据、讲好纪法政策,还要怀着一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真心,刚柔并济,才能让审查对象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纪律作风上反省过错,真心悔过。(南漳县纪委监委 高松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