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予以宣布?”、“对受处分人员中涉及编制、职务级别、工资、待遇调整的是否已及时调整到位?”……连日来,天门市各地各单位正以“起底清仓”的方式对本地本单位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为了进一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自3月1日起,天门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该市将109个党组织关系在天门的地方和单位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具体检查这些地方和单位在2012年11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办结案件中给予纪律处分的人员,对于党组织关系在天门但人事关系在主管部门的,该市还提出由所在单位自查后上报主管部门,并报市纪委监委机关备案。本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纪律处分的宣布和归档情况,编制、职务级别、工资、待遇调整执行情况,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升情况和后续教育管理情况等。
为了保证检查效果,本次检查采取“大起底”、“全方位”、“拉网式”的方式进行,还联系了该市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安排专人进行配合。同时,由该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率队,成立了5个检查组,适时分赴各地各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党的纪律处分绝不允许打半分的‘白条’和‘折扣’,对检查和整改过程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不如实、不按时上报情况,走过场的地方和单位,一经发现,市纪委将进行严肃的追责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党组织的责任,坚决将纪律处分执行到位。”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天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