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干部谭某某被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了,当年为什么还领取了党建先进单位奖?请你们在半个月之内说明情况、整改到位。”日前,竹溪县纪委监委向汇湾镇党委反馈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的督查情况。
像这种边“领”处分、边领奖金的怪像,反映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的“打折”问题。而实际工作中,“一处了之、没有下文”“处而不宣、执行宽软”“处分到位、不观后效”的现象并不鲜见。
为此,该县展开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督查”。紧扣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和送达、执行、归档、工资调整、福利发放等重点,厉行“七查七看”,即查审理环节,看是否符合流程,签批、记录是否齐全;查处分文件,看违纪资金收缴是否规范;查执行卷宗,看告之内容是否到位、是否执行,年度考核登记表是否入卷;查党纪处分(留查处分),看到期后是否恢复党员权利;查政务处分(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看工资调整是否落实到位、工资批复是否入卷,处分期到后符合解除条件的是否解除处分;查年终目标兑现,看受处分人员年终奖金、津贴兑现是否符合规定;查回访教育,看在处分期内党组织是否落实回访教育主体责任。
目前,该县已对421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回头督查”。对因违纪受到处分被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15名干部在被否决年度领取党建先进单位奖的问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已责令清退违规领取的资金5.4万元。
“纪律处分如果在执行中打折扣,就会削弱前期审查工作成效,惩戒作用也会削减,还会严重影响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只有执行到位,纪律才能真正发力生威。”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明安成说道。
为杜绝处分决定执行“打折”问题,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与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探索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对全县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和专项检查,对处分执行不到位、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违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追责问责,确保纪律处分发挥应有的警示效应和惩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