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用谈话函询给党员干部勤洗“冷水脸”

2019-05-13 16:41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你单位对聘用专职护林员,无发布招聘公告、组织保密、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结果公示等程序,区纪委决定对你进行工作约谈。”近日,宜昌市夷陵区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对该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这是该区纪委监委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具体行动。监察法出台后,随着监察对象的扩大,该区充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牢抓实监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多谢区纪委的谈话提醒,让我洗了一把‘冷水脸’,对我来说这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立即整改,防止小错变大祸。”因单位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被约谈的某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该区通过日常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工作约谈等方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同时将拟函询的问题按内容分类、归纳提炼,及时下发有针对性的函询通知书,做到“应询尽询”不遗漏。对《函询说明书》要求必须做到见人见事,对没有回应的问题或者存在疑点的问题,要求函询对象逐一作出书面回复,做到问题不谈清不放过。

“谈话函询不能走形式、走过场,要真正发挥治病于初起之时的作用。”该区纪委监委第四纪工委书记陈可会认为,函询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有效手段。

据悉,2019年1-4月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11件次,同比增长450%。(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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