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擦亮监督“探头” 站好纪律“前哨”

2019-06-21 16:09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来,通城县纪委监委各派出(驻)纪检监察组坚守监督者的角色定位,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项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真正成为“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一季度,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49次,工作约谈25人,诫勉谈话10人,立案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各派出(驻)纪检监察组变以前在办公室坐等问题线索为深入联系单位一线搜集线索,采取事先不打招呼方式,直接到各联系单位,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履行“一岗双责”和压力传导情况及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等情况,充分发挥派出(驻)纪检监察组“哨兵”和“探头”作用。

针对部分联系单位专项资金项目多、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等情况,各派出(驻)纪检监察组聚焦突出问题,不仅紧盯联系单位主职领导和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还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看紧盯牢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极大提高了监督实效。一季度,共列席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会议23次,重要工作研究部署会议10次,发现问题3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同时,各派出(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加强与县委巡察组的联动,将派驻“固定监控”和巡察“流动岗哨”有机结合,打造协同监督合力。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监督效果好不好,关键在日常。”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各派出(驻)纪检监察组要继续调好“探头”高度,拓展“探头”广度,校准“探头”角度,永葆“探头”亮度,保持政治定力,一寸不让,保持敢于监督的昂扬锐气,提高善于监督的能力水平。

(通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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