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鹤峰:对实名信访举报 实行“三回告”

2019-11-26 18:07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林晶、通讯员杨洁、覃玉娇)近日,鹤峰县一信访件调查组在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当面反馈时,信访人写下“非常满意”并签名。

鹤峰县纪委监委创新实名举报反馈工作,实行“受理、查办、办结”全流程“三回告”。在收到实名举报信访件时,由信访室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时限;信访件调查组收到线索进行查办时,第一时间与举报人沟通,详细了解线索和问题事实,及时反馈调查核查进展,了解思想动态,并提醒其予以监督;办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做好政策解释和沟通工作,做到案结事了。

今年来,该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接受实名举报件81件,按期办结的63件均实行“三回告”,实名反馈率100%,群众信任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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