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严查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问题 问责党员干部66人次

2020-01-02 17:34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双溪桥镇某村村民私自焚烧秸秆,引发火灾、破坏生态环境。村干部陈某某在被告知将要焚烧秸秆前提下,未实际予以制止,工作中思想松懈、履职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2月,咸宁市咸安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对4名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这是该区纪委监委聚焦生态环保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干部责任担当的缩影。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畅通举报渠道为突破口,借助云上咸安、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电视台、村村响等平台,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受理环保领域腐败问题和违纪线索的信访举报,发现并查处一批在焚烧秸秆、非法采砂、森林防火等问题上履职不力的典型案例。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煤矿山生产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将其列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项目牢牢抓在手上,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一线展开现场检查、明察暗访,重点清理和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规入股参与经营非煤矿山,有关部门在非煤矿山整治过程中不履责、不尽责的问题。

今年以来,围绕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及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环保领域问题,共追责问责66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39人,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保问题和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整治项目,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切实做到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助力打赢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咸宁市咸安区纪委监委)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