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作为党员干部,违规利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一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鹤峰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该县驰而不息纠“四风”,深挖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一个缩影。
2019年,该县多措并举强化日常监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在法定节假日前后编发一条廉政短信、组织一次明察暗访、下发一期通报,做好“三个一”;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定向“扫描”与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环保督察整改问责等结合起来,明察暗访常态化;综合运用科技的“翅膀”,利用有关部门车管系统、公务加油卡数据、发票管理系统等精准监督。
与此同时,该县还组织“两走四见”“开门大接访”等活动,切实了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截至目前,该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6起,党纪政务处分29人。
(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