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鹤峰:驰而不息纠“四风”

2020-01-05 09:59   湖北日报  

“杨某作为党员干部,违规利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一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鹤峰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该县驰而不息纠“四风”,深挖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一个缩影。

2019年,该县多措并举强化日常监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在法定节假日前后编发一条廉政短信、组织一次明察暗访、下发一期通报,做好“三个一”;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定向“扫描”与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环保督察整改问责等结合起来,明察暗访常态化;综合运用科技的“翅膀”,利用有关部门车管系统、公务加油卡数据、发票管理系统等精准监督。

与此同时,该县还组织“两走四见”“开门大接访”等活动,切实了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截至目前,该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6起,党纪政务处分29人。

(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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