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走马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牟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近日,鹤峰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4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持续释放对此类问题重拳出击、严查严处的强烈信号。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报送、办案协作等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同时,公安机关在查办案件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政治面貌及工作单位进行核实,织密党员干部监督网。
此外,该县还抓早抓小,常念“紧箍咒”,通过微信、网站等多渠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开展谈心谈话,筑牢纪法思想防线。“党员干部的酒驾醉驾行为,我们将严查严处,决不纵容,决不护短。”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去年以来,该县共已处理公安机关移送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30条,立案查处30人。(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