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以更加强烈的政治意识、更加有力的责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2月11日,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在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掷地有声强调。
此前不久,武汉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传达学习省纪委全会精神,并组织开展研究讨论,谋划贯彻落实意见措施。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全会精神,2018年武汉市将持续打好作风治理“组合拳”,聚焦“四风”、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损害营商环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重拳整治,组织开展“抓担当促落实”“营商环境净化”“群众利益维护”三大行动,把治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作为治理“新衙门作风”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进一步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健全监督体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完善交叉巡察等方式方法,织密织牢监督网络。
此外,该市将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深化标本兼治,高悬反腐利剑、大力惩治“蝇贪”、扎紧制度笼子,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同“拍蝇”结合起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各级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坚决把管党治党抓严抓实抓出成效。
“我们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武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张曙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