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在审查调查市绿化管理所职工胡某违纪案件中,发现胡某利用假学历获得专业技术职称问题……”日前,枣阳市纪委监委向该市人社局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结合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该市人社局接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立即向上级人社部门请示,第一时间取消胡某的专业职称任职资格,核算其违规获取的职称工资,同时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细化整改、堵塞漏洞。
自省纪委监委制定下发《湖北省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以来,枣阳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问题,对在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派出监督、政治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用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这一利器。
为避免建议书“一建了之”,枣阳市纪委监委组织专人对全市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统一编号,并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跟踪管理,坚持“谁制发、谁负责、共监督”的工作机制,以电话回访、组织约谈、现场督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要求有关单位在收到建议书后及时制定整改“任务图”“时间表”,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从严问责追责。
截止目前,枣阳市纪委监委先后向枣阳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等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共16份,有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枣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