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现场澄清不实举报 解开干部心中“疙瘩”

2020-05-15 17:08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经调查核实,反映石某在厦铺河厦铺镇段治理工程施工标段评标中不作为等问题不属实,现公开向大家澄清事实……”近日,在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职工大会上,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石某作出澄清说明,并对省纪委出台的“两个办法”进行宣传解读,讲清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义务、诬告陷害的危害后果,引导规范检举控告秩序。

“还没上任就先挨了一棒,心里真不是滋味。”原来,县纪委接到市委巡察办转来的信访件,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石某存在在厦铺河厦铺镇段治理工程施工标段评标中不作为和对投诉不理睬、不回复、不查证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石某受到投诉举报时,并没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任职,也没有招投标监管的权限,认定该信访举报问题失实。“感谢组织为我澄清证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定不负组织期望和信任,轻装上阵,努力工作。”

“这种反馈形式太好了!当着我们的面把事情说清楚,既消除了我们的疑虑,也认真学习了‘两个办法’。”一名干部在听到澄清通报后表示。

真相水落石出,不实言论得以澄清。像石某受不实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并非个例。近期,通山县纪委监委着力抓好“两个办法”的贯彻执行,以现场“澄清+解读”和“四个专项行动”,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全力作为,同步推动信访工作走向规范化、高质量。

严格调查核实程序,规范开展全县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工作,对查否情况综合采取召开澄清会议、当面说明或书面通知反馈等形式予以澄清,并通过谈心谈话、暖心回访的方式消除顾虑,疏导情绪。结合“两个办法”,以集中学习、现场解读、媒体报道等方式强化舆论引导,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氛围。组织开展信访积案“清仓”攻坚、班子成员轮流接访、“每周四”集体下访、办信工作责任倒查四个专项行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引导群众依规依法、如实有序地参与举报,推动重复信访举报难题有效化解。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的实施办法》,从内控机制抓起、从日常监管严起,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督促党员干部担责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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