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长谈】祁佑华:坚守监督首责 助推招投标采购服务和综合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1-01-07 09:38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纪检组长谈】坚守监督首责 助推招投标采购服务和综合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专访驻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祁佑华

驻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祁佑华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本网聚焦提升派驻监督效能,策划推出“纪检组长谈”专题。本期邀请驻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祁佑华,就做好“坚守监督首责,助推招投标政府采购服务和综合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进行阐述交流。

1.问: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七次会议时强调,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中央随之出台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请问纪检监察组是如何督促推动驻在部门贯彻落实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

答:为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指导意见》切实贯彻落实,驻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利用会议提醒、全程跟进、检查督办、意见反馈等方式,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高标准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顶层设计,加快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对省局代省政府起草的《湖北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从政治和纪检监察角度提出工作建议,确保方向不偏、权责分明;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有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督促推动省局及早启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三年规划》编制工作,及时编制并发布《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二批),实现省级监督平台与9个市州顺利对接,汇集交易信息135万条。督促推动省中心完善服务功能,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矿业权转让、补充耕地指标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药品耗材和疫苗集中(带量)采购等纳入进场交易范围;加强改革创新,实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和执行环节全流程电子化;统一交易规则,修订和新建规则47个。

2.问:近年来,我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2020年5月又出台《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助推疫后重振。这些文件都将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纳入需要优化和治理的事项。请问纪检监察组在督促推动这项工作上有哪些举措?

答:我们严格按照省纪委工作部署,把推动驻在部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作为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党组会上传压力。组织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督促其在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上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在党组会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时,提出“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径图、责任人”的建议。

二是主动下沉问难处。派人参加驻在部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办调研和“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调研,直奔部门查盲点、深入企业查堵点、走访民情查痛点,全面深入了解影响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同时,还借助“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平台,将37件涉及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方面的群众信访,第一时间移送、尽快办结、跟踪处置,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群众。

三是跟踪督办求实效。指定专人全程参与驻在部门对调研问题的整理、解决办法的研究、政策措施的实施全过程,并督促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目前,省中心已建立招标项目受理容缺机制,办理容缺项目52个,平均为招标人节约时间50天左右;取消招标文件收费,每年为企业节约资金2000多万元;降低投标保证金标准,每年为企业减少占用资金20多亿元;降低服务收费标准,每年为企业节约资金1000多万元。同时,省中心还实现了招投标文件电子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过程全留痕,不仅方便各方主体、降低成本,也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打击围标串标创造条件。省局在全省开展招投标政策措施清理,废止224件、修订97件,新建8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发现问题425个,行政处罚147份,其中省局直接查处违法行为38起,追责问责126人。

四是严肃问责促担当。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流于形式,我们将其纳入年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的重要内容。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识不深、措施不实、进展缓慢、成效不佳等现象,采取向党组书记通报、约谈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等形式进一步压紧督实责任;通过参与专题会议,共同查找“症结”、研究对策,推动问题解决。对与不法企业勾结、破坏公平交易规则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依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3.问: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是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领域,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请问纪检监察组如何督促驻在部门整改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

答:驻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和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监督工作,坚持一同部署、一体推进。严格按照《湖北省纪委监委履行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湖北省委巡视整改督查督办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央纪委、省纪委领导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批示要求,把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整改态度作为监督整改的首要任务,在局党组会、专题整改会、日常监督中多次发声,督促并领学中央纪委、省纪委、省委巡视办关于巡视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职责、任务和要求,纠正认识偏差、提高整改政治站位。

为保障整改时效和质量,我们安排专人跟踪督办,对巡视问题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实施台账管理,组务会定期听取整改进展、部署监督工作。成立审核小组,对第三至六轮巡视反馈的207个问题和审计反馈的424个问题整改情况逐一复核。对定性不准、行政处罚不当、追责问责不规范、举一反三不落实、建章立制不到位等整改不到位情况,及时提出“未达到申请销号标准”的复核意见,督促驻在部门再强措施、再加力度,进一步强化整改。

同时,我们还紧盯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督促省局制定《巡视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巡视反馈招投标领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着力解决整改督查督办流于形式、整改销号标准不明确等问题。跟踪监督的做法和成效得到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批示肯定。

4.问:2020年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的影响尤为严重,2020年5月,中央出台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2020年6月,我省对接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出台《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请问纪检监察组是如何推动这些工作在驻在部门落地见效的?

答:2020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疫后重振“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措施》。10月份,我们根据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围绕保障“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开展调研,及时掌握项目招投标底数,协助省纪委出台了《关于对加快全省疫后重振“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跟进监督的意见》。

为确保省政府《措施》和省纪委《意见》迅速贯彻执行,我们及时提请驻在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督促其主动上门对接“十大工程”项目牵头部门和实施单位,出台加快推进“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措施,细化任务、责任和时间。督促驻在部门做好政策咨询、程序引导、技术指导等招投标事前准备工作,做好容缺受理、优化流程、专家管控、保险保函替代保证金等事中服务工作,做好落实信息联通、案件联办、执法联动、检查联合、惩戒联合等监管机制以及严厉打击规避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动的全程监管工作,为“十大工程”项目加快落地见效提供招投标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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