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故事丨批评教育帮助92.8万人次

2021-01-09 10:22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陆丽环

“感谢组织及时对我进行提醒谈话,才不至于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近日,云南省芒市一干部在接受该市纪委监委的提醒谈话后不由自主地“红了脸”。据了解,2020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开展谈话函询和教育提醒,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谈话教育,做到早打招呼、早敲警钟。

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日常监督的一个缩影。2020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92.8万人次。数字的背后,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于防微杜渐“治未病”,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提升监督质效的生动实践。

运用“第一种形态”,关键是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把问题谈到“点”上、戳到“痛”处。湖北省委发布《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明确了适用“第一种形态”的13种情形,解决了该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关心的“第一种形态”谁来用、怎么用等问题。

湖北省浠水县委书记黄强胤说:“此前,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对主体责任想抓,但不知如何抓的问题,办法为我们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提供了有力抓手和清晰路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分析数据发现,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人次数量持续增长,2017年占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次总数的59.7%,2018占比63.6%,2019占比67.4%,2020年1至9月占比69.8%,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纪委监委把协助州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职尽责、干部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有关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理。2020年1至10月,该州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行为2178人次。

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不能“一谈了之”,还要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真正做到处理有下文、整改有回音。甘肃省陇西县纪委监委加大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当事人,以及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连同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一并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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