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谈话,我认识到自己在管理教育干部上存在的宽松软问题,我将汲取教训……”近日,恩施州宣恩县,一县直单位负责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在受到谈话提醒后,向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决心”。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着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县把“鄂纪励十二条”精神落实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谈话函询、线索处置等环节,加强研判、区别对待。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容错免责实践运用,去年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置505人次,占比95.1%。
同时,还联合公安、信访等部门印发《关于打击恶意不实举报、诬告陷害行为,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公告》,去年共为4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梁国熠 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