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仁镇百花村党总支书记程时金无视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工作日午餐饮酒……”1月15日晚,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我的手机微信公众号弹出一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的通报。这不就是前天群众电话举报中的事情吗?原来已经查实了……
1月13日,临近中午下班的时候,我接到一个举报电话:“喂,市纪委吗?我举报,刚才,百花村村支书和一群人进饭店吃饭……”
“请问,饭店名称是什么?”
“是一家羊肉馆,具体记不清了。百花街就那么大,你们去看不就知道了……”说完,举报人挂掉了电话。
举报人只是描述了该村支书进饭店吃饭,也没说违规接受吃请,地点也不精确。这样的举报信息量太少,依据往常经验,应该被判定“无实质内容”。但临近下班时,村支书进饭店吃饭,是存在接受他人宴请嫌疑的。左思右想,我决定向领导报告。
“先电话通知责任单位现场核查,待核实后,再作检举控告类转处。”主任当即让我通知责任单位。
两个小时后,责任单位负责同志来电:情况属实,该村支书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且中餐饮酒,拟立案审查。
“主任,为何您就那么确定该村支书有问题?”我不解地问。
“当时我也不能确定,但村支书违规接受他人宴请可能性较大。这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当前也是疫情防控重要时期,来不得半点马虎,所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主任说。
她还告诉我,有时群众在反映问题时比较急,要素说不全很正常,需要我们耐心点,去追问、引导,从中捕捉重要信息。
领导鞭辟入里的分析像一场现场教学,让我茅塞顿开。
第二天下午四点,我又接到一个举报电话:“我向你们反映个情况,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干部张某一身酒气。”说完,就断线了。
又是工作日中餐饮酒?此时,主任的话在我脑海里回荡:要把握“战机”。思考片刻后,我立即电话告知纪检监察组同志,请他们现场核查。经核实,当日中午,张某确实是接受他人宴请并饮酒。
信访举报工作是政治工作,也是群众工作。面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举报,我们要实事求是,灵活变通,把群众“交办”的事办好、办实,才能不辜负群众的信任。(湖北省黄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何艺丰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