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7日,黄石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陈丰林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陈敬义、周志祥、万国东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刘忠、付玉书、余俊、刘丽萍、刘建勋同志为监察委员会委员。1月9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组建监察委员会,实现监察委员会和纪委合署办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黄石市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书记亲自抓,精心组织、指导,人大、纪委、检察机关等相关方面密切配合,确保了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黄石日报记者 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