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9月底,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委政法委开展了营造“三个环境”巡视。2022年11月4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委政法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省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推进巡视整改,把巡视整改的成效体现到政法工作的实践中,扎扎实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目前,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抓整改。认真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委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学习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开展营造“三个环境”专项巡视的重要讲话以及《湖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巡视重要意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和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成立委机关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常务副书记任副组长兼整改办主任,具体牵头负责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巡视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规定整改时限及整改要求,实行挂图整改、销号管理。先后召开4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整改办会议,研究部署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旬研究、月督办,紧盯严督,狠抓落实,推动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持率先垂范,求真务实抓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融入”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做到全面整改。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委机关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专项巡视整改方案和研究整改情况,对反馈问题集体会诊,逐一研究,制定出56条具体整改措施。5次召开委务会,研究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审议重要制度草案。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领域,主动认领问题和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盯住薄弱环节抓落实,强化效果导向抓整改。各责任处室坚持真改、快改、实改,针对不同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具体问题立行立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层次问题长期整改,推动了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三)注重标本兼治,长治长效抓整改。委领导班子始终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调查研究作为推进巡视整改的重要方法,深入基层,解剖巡视整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分类施策、靶向治疗,统筹抓好委机关和政法系统巡视整改,区分全系统问题与机关问题、老问题与新问题、长期问题与当前问题,对目标任务明确,步骤方法明确的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广泛调研,认真研究,倒排工期,坚决整改;对需要配套相关制度办法的,制定常态化整改措施,建立和出台制度机制13项。采取动态管理,防止就事论事和浅层整改,以“当下改”和“长久立”的强效支撑推动湖北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采取中心组示范学、支部主题党日扎实学、集中培训系统学、专题辅导深入学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专题。2022年全年34次召开委务会研究重要工作,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57项;11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举办理论读书班、专题培训班、政治轮训班3期;邀请党代表、省委宣讲团成员开展宣讲、辅导授课12次,以高质量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为期六天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湖北政法大讲堂”培训班,围绕“十个深刻领会、六个坚定不移”,通过专家代表讲、互动交流谈、知识竞赛比、党课演讲听等方式,全面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督导相关3个党支部专题补课、认真学习传达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举一反三加强督促检查,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加强支部工作督促检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促进支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
2.关于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研究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研。为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2022年11月,会同省民政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入咸宁、宜昌、天门等地组织实地调研。二是形成举措。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多次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对我省全国第1期7个试点地区进行专门督导,推动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深入开展平安湖北建设示范市、县创建活动,命名8个平安湖北建设示范市、36个平安湖北建设示范县(市、区),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将平安创建活动向基层延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资源下沉、力量下沉,资源整合、力量整合,省、市、县、乡、村五级综治中心建设实现了全覆盖,构建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平台;与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力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
3.关于到基层宣讲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省委工作要求,委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
员、党代表结合政法工作调研和“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实践活动,走进基层、社区和企业,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大、省
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2022年9月下旬,委两名班子成员
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到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滨湖社区专题宣讲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
(二)关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4.关于“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年初提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地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突出“对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措施进行责任查究”等内容。二是组织召开平安湖北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平安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会等省委领导出席的会议18次,其他省级层面会议40余次。委主要领导高频次调度各地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平安稳定各项工作措施,实现“五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三是完善“省委平安办+专项组”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市域社会治理等12个专项工作组协同发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四是推动89家省直单位与县市区建立平安建设联系点,对基层平安建设加强调研督导,切实解决实际存在的困难问题,一批平安建设难点堵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是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十四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十四五”时期平安建设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完成时限,全面提升平安湖北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六是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发《加快推进全省“情指勤舆”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 构建大平安格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省公安厅等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和分工责任,详细规定情报搜集、联合研判等相关工作机制,完善“研交办督结”工作闭环。
5.关于“压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平安建设考评体系。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制定《2022年省直单位平安建设考评细则》《2022年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平安建设考评实施细则》,对平安工作实效明显、典型经验得到上级领导机关肯定推介的加分,对措施不实、工作推进缓慢的减分,并明确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的6种情形。二是充分运用考核成果发挥指挥棒作用。严密组织对各市州和159家省直单位、中央在鄂和省属企业、有关高校2022年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并提请省委、省政府对优胜单位予以通报表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各地各部门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加强督办检查。先后组织14个由省直部门分管领导和厅级干部带队的督导检查组,赴各地开展平安稳定专项督导,将督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重点问题逐一分解到市州和省直单位,点对点通报整改。四是加强通报考评。对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不平衡等问题,发出各类通报、风险提示函、督办函,定期对各地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实行挂账销号、限期办结,以多种问责手段推动落实平安建设责任。
6.关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研。为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2022年11月份,会同省民政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相关人员一行深入咸宁、宜昌、天门等地组织实地调研。二是制定出台指导意见。与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7.关于“谋划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滞后,部分省市县综治中心未设立”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17日,省委编办已批复同意“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信息管理中心”加挂“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增加相关职责和事业编制7名,正在推进建设。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均已经成立。
8.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先后召开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
组会议、省扫黑办主任会议、专题工作会议,听取相关情况,明确常态化扫黑除恶任务清单,部署安排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各项工作,推动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二是出台《湖北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特派督导工作制度》等7份规范性文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持续推动各地各部门《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走好群众路线,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四是对办结案件中涉及“有黑无伞”“黑大伞小”案件逐一回溯核查,循线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五是推动省公安厅持续开展“雷火2022”“清源断流”等专项行动,加强对群众反映的黄赌毒突出问题的打击力度,工作开展情况获得了公安部贺电肯定;持续开展“漏网之鱼”追捕行动。六是推动省法院开展黑财执行攻坚行动,对尚未执结的涉黑恶财产执行案件采取清单式管理,逐案攻坚销号。七是加强重点涉黑涉恶案件攻坚,省扫黑办对全省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
9.关于“矛盾纠纷化解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2022年各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纳入《2022年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平安建设考评实施细则》和《实地考评实施方案》内容,增加考核分值,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导向。二是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测评工作的操作性、实效性,2022年11月份,召开群众安全感测评工作座谈会,8个市州交流发言,省统计局介绍了测评工作操作流程,明确了进一步做好测评工作要求。三是持续推进“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2022年全年,全省共排查各类矛盾34.86万件,化解34.07万件,化解率为97.73%,化解率比上半年提高了2.73%。全省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到位引发的命案同比下降24.66%。
10.关于“政法智能化建设成果应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试点应用进度。2022年10月,驻点指导推动黄石市、县(区)、街道、社区、网格等多方力量联动,解决了基层网格人、房、楼数据不匹配的问题。多次协调省公安、司法、监狱等部门,实现了综治网格化平台与公安“情指行”、司法调解、监狱安置帮教等信息互通和业务互动。二是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应用。开展项目建设突击月活动,对照平台试用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解决。综治网格化平台发现并解决问题200余个,初步形成了综治网格化平台数据标准、业务标准等应用规范。三是加大系统推广应用力度。2023年4月份召开了全省综治网格化平台上线应用黄石现场会,推动平台全省部署应用。
(三)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不够有力”的问题。
11.关于“学习研究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学习制度。充分发挥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规范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和学习记录。委务会集中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就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讲好政法好故事、传递政法正能量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开展专题研究。委主要领导主持委务会,分别听取关于规范省委政法委舆情“研交办督结报”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汇报,就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部署、弘扬主旋律掌握宣传工作主动权、加强风险防范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以及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制度机制、做好大宣传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委机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
12.关于“新媒体阵地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主题策划,相继推出解码湖北政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湖北政法大家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湖北政法新媒体影响力。湖北政法抖音号作品最高单条观看量近80万次、湖北政法头条号最高单篇展现超过178万次。二是充分运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和中国长安网系列平台传递湖北政法好声音,每月被中央政法委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采用量80条左右。三是优选新一轮新媒体合作团队,提高影响力。
(四)关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13.关于“包联基层单位责任不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任务分工每人包联1-2个基层单位,委机关包联的3家企业由常务副书记牵头负责,其他委厅领导参与共同联系。建立联系制度,定期调度,跟踪问效。收集基层、企业联系点困难问题40个,形成三批“三张清单”,除企业涉法涉诉问题需持续跟踪、长期推进外,其他均已解决。
14.关于“结对帮扶表率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底,组织各党支部持续开展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实地到结对帮扶群众家中了解疫情形势下家庭生活困难情况,对22户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支部书记带头入户倾听群众诉求,力所能及帮助解决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有针对性地开展慰问帮扶活动。
15.关于“党员‘双报到双报告’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下沉值班制度,通过“省直党员下沉平台”检查督促、及时提醒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因工作等原因未落实值班任务的4个支部,均已安排人员下沉社区。二是积极支持社区抗疫。2022年下半年在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情况下,委机关成立滨湖、武汉大学工学部社区两支应急突击队,委领导担任队长,全体党员干部当先锋做模范,积极参加应急突击队,协助开展扩面核酸、疫情流调、楼栋封控等任务,全力支持社区抗疫,机关党员干部人均下沉社区4次以上,在服务群众中彰显党员本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巡视整改任务的常态化、长期化,个别问题因为法律程序等原因,整改需要持续发力;有些问题整改,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还有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开拓创新,在体制机制建设上加强整改。下一步,我们将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落实反馈意见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政法工作实现新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荆楚篇章。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落实委务会、支部主题党日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制度,高标准、制度化办好“湖北政法大讲堂”,分系统、分层级、全覆盖组织开展政治轮训,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潜心学、系统学、持久学,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走心,不断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政法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法委员述职、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推进政法工作体系现代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规定》等制度,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落在实处。
(二)强化担当作为,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使命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强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北。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反渗透反颠覆斗争,严密防范涉政安全风险,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坚决维护全省政治安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防范应对社会稳定风险,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坚决守牢社会稳定底线。全面落实政法改革任务,全面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持续深化政法改革,不断增强政法工作新动能。强化素质能力提升,落实暖警爱警措施,加强政法宣传工作,着力推进专业化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警,打造高素质政法铁军。
(三)持续整改落实,巩固深化运用整改成果。落实“四个融入”要求,组织领导再强化,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和巩固提高。把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年度干部考核、党建工作考核、评优评先、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担当不负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责,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分类推进再深化,对已通过健全制度、改进工作、督促督办等落实的整改任务,持续深化整改效果;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落实,持之以恒地抓、锲而不舍地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为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政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7-87239063;邮政信箱: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纪委,邮政编码430071;电子邮箱1294078589@qq.com。
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