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会现场
3月20日上午,经投票表决,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消息一经发布,迅速在襄阳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3月21日下午,襄阳市纪委监察委召集机关全体干部,教育中心负责人,派出派驻机构正、副纪检组长集中在机关大楼四楼会议室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吕义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宋飞主持会议并带领大家通读学习了《监察法》法条全文。
会议指出,制定国家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监察法》通过,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深远意义。《监察法》出台,是国家法治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事件。《监察法》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基础性法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监察法》,切实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将证据意识、法治思维贯彻落实到执纪执法办案中,严格办案工作程序,用好《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权限和手段。
会议强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努力把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提高自身免疫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大家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学深悟透监察法,严格执行监察法,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