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创   2018-01-05 18:15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1、2016年4月至12月,潜江市城管支队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张清新,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潜江市城管支队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田宏平,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潜江市泰丰办事处南荷村违规发放补贴,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彭圣利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7年4月,潜江市兴隆河流域水利管理站周矶工作站站长蒋启朋,市城南河流域水利管理站泰丰工作站站长曾明,市荆么河流域水利管理站站长蒋方祥,市汉南河流域水利管理站泽口工作站站长刘明义,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蒋启朋、曾明、蒋方祥、刘明义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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