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宜昌市猇亭区纪委监委组织专项督查组来到云池河黑臭水整治项目现场,沿着河堤步行1.4公里,对每个排污口是否进行封堵、是否接入污水管网等情况进行查访,对各职能部门是否扎实履职进行再监督。
中央环保督察组曾指出宜昌存在的“沿长江部分重化工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等问题,并提出48条整改内容,交办131个环境信访问题。宜昌市委、市政府毫不回避,积极整改,对照任务清单从严从实逐条销号。“对环保破坏者、姑息者、失职者,纪检监察机关要铁心、铁面、铁腕、铁纪、铁痕问责,坚决亮剑。”宜昌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鲍清芬说。
在积极配合省纪委调查组对中央环保督查移交问题线索开展调查的同时,宜昌市纪委也拿出“霹雳手段”,强化责任追究。
枝江山水化工有限公司排污口,2009年即被要求取缔,但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仍未落实。经查,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对宜昌境内入河排污口检查、登记工作督促不力,对已上报未经审批排污口,未按相关法规要求完善审批手续或予以取缔。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党组书记、局长靳鹏对上述问题失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像他这样,因在审批入江排污口等问题中履责不力,宜昌市11名干部去年9月被市纪委通报追责问责。
宜昌中孚化工是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通报的企业。鲍清芬带队到夷陵区鸦鹊岭镇暗访该企业环保问题整改情况时,发现参与整改工作的区住建局有关工作人员擅自脱岗。针对该局履责不到位的问题,当即以交办函形式督促夷陵区纪委对7名责任人问责处理。
去年,宜昌市先后有61名党员干部因损害生态环境问题被问责追责。(易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