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日前,赤壁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明确“五条禁令”,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
清明节期间,赤壁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或引发山火火灾。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成立3个作风督查组,加强清明节期间的作风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赤壁市纪委)